摘要: 站在中国行政法学百年发展的历史图景之上进行反思和总结,应该善待概念行政法学的方法论和知识论。外接管制的新行政法强调横向地研究“事务”而不是理论,它有自己新的价值范畴和问题域。但是,政府管制之下的新行政法只有借助概念法学的范畴体系和逻辑思辨方式,才可能实现其功能主义的目标,否则将陷入“问题陷阱”。台湾概念行政法学的发展方向值得祖国大陆借鉴,在概念法学的塑造下,部门行政法与政府管制研究的结合之路是祖国大陆行政法学的可欲之路。中国行政法学的困境不是概念法学的困境。外接政府管制的新行政法,一定程度上将弥补司法审查制度缺陷带来的概念行政法学的功能性不足。
																								关键词: 
								   																																   概念法学, 
																																											   政府管制, 
																																											   新行政法, 
																																											   功能主义, 
																																											   部门行政法 
																													
															
                            
                                                        
                            
                            
                                
                                    
                                
                                
                                    
																				                                              YU  Li-Shen. On the New Administrative Law between Conceptual Jurisprudence and Government Regulation[J]. , 2009(3): 55-66.
																																																					于立深. 概念法学和政府管制背景下的新行政法[J]. 法学家, 2009(3): 5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