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传统法自秦王朝后,与高度统一的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相辅相成,呈现出“一统”的特征,其主要表现在“律”的制定、执行和礼的价值观(法的精神)方面。在“一统”的前提下,传统法按其效力范围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其表现为古代社会中礼与法的多种形式。如礼所包含的朝廷的纲纪、社会等级、家法族规等;法所包含的朝廷各部门的规章、地方政府的宪规章程以至政府认可的乡规民约。鉴于中国传统法的产生背景及特征,本文认为在中国传统法的研究中使用“民间法”一词,即扭曲了西方社会学法学派有关“民间法”的定义,又不符合中国传统法的客观实际。
关键词:
传统法 ,
民间法 ,
一统性 ,
多层次
曾宪义, 马小红. 中国传统法的“一统性”与“多层次”之分析——兼论中国传统法研究中应慎重使用“民间法”一词[J]. 法学家, 2004(1): 134-144.
ZENG Xian-Yi, MA Xiao-Hong. Multiplayer and Uniformity in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Law[J]. , 2004(1): 1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