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刊目录

  • 2004年 第4期
    刊出日期:2004-08-15
      

    论文
  • 全选
    |
    论文
  • 论文
    许崇德
    2004(4): 1-4.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涉及13项内容。这次宪法修改与前三次宪法修改相比较,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关于公民基本权利部分的修改。前三次宪法修正案没有直接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而这次修改的条款中,除在宪法中明确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外,其他修改的条款也或直接或间接地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关。宪法被马克思称为“人权保障书”,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次宪法修改与宪法的这一核心价值是相一致的,也是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体现。这次宪法修改必然对我国社会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深刻和积极的影响。那么,这次宪法修改在保障人权的规范价值上有什么意义?并对未来我国宪政的实践可能产生的影响是什么?为探讨这些问题,本刊特约请了十位宪法学者以“人权保障”为主线,展开对这次宪法修改所涉及内容的分析。
  • 论文
    张庆福, 任毅
    2004(4): 4-7.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韩大元
    2004(4): 8-13.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吴新平
    2004(4): 13-17.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莫纪宏
    2004(4): 17-20.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张千帆
    2004(4): 21-24.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童之伟
    2004(4): 25-28.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胡锦光, 王楷
    2004(4): 28-32.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王磊
    2004(4): 32-36.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林来梵
    2004(4): 36-39.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 论文
    刘金国, 陈金木
    2004(4): 40-48.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从政权与治权的视角对民主政治进行考察时,可以发现民主政权的正统性存在着重大缺陷,需要法治进行补充;同时民主治权的运行存在许多悖论,需要用法治进行平衡和补救。因此,当代中国所要建设和发展的民主政治只能是一种法治化的人民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政治应当在宪政民主中找到自己的法治化定位,并同时在政权与治权两方面进行架构。
  • 论文
    何勤华
    2004(4): 49-60.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本文通过对清末与民国时期我国国际法文献的系统梳理,对该时期国际法研究领域中若干代表作品的评述,以及中国近代国际法学科诞生与成长过程中之基本特征的分析,阐述了中国近代国际法学的发展是中国近代外交史的一个缩影,国际法学科的成长与进步既是国家综合国力发展的结果,也与学术界的自强不息紧密相关。
  • 论文
    赵晓耕, 刘涛
    2004(4): 61-74.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本文概括叙述了中国传统民事法律中“典”的发展变化,及其与同时期并存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区别。
  • 论文
    张智辉, 刘瑞瑞
    2004(4): 75-81.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刑法有权解释的主体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但近年来,学界对谁应成为刑法有权解释主体争议颇多。通过细致阐述,本文认为,我国法律关于有权解释主体的规定和目前实行的有权解释格局符合实践需要,无须重新构建。
  • 论文
    焦少林
    2004(4): 82-91.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违法婚姻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受害人理应有权请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未作规定。违法婚姻侵权责任具有自己的特征,具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填补受害人合法权益遭受的损害、制裁违法者和维护法律权威、预防和减少违法婚姻的功能,很多国家法律都有规定,我国应在民法典亲属法篇中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违法婚姻侵权责任制度。
  • 论文
    郑鹏程
    2004(4): 92-97.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不断变化的情况下,美国、日本、欧共体、台湾等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机构倾向于以协商和解方式解决自己与企业之间的竞争纠纷。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反垄断法本身的缺陷与适用上的技术困难;二是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以协商和解方式规制行政垄断,既符合现代反垄断法实施中出现的协商和解趋势,也与本土法律文化相耦合。
  • 论文
    顾敏康
    2004(4): 98-105.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中国近年来对判例的研究逐步深入。本文认为中国有必要认识清楚判例法在普通法国家的生成基础,并引进判例法制度。引进该制度对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对法官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对判决的更加透明化等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符合世界上两大法系交融和统一的趋势。中国建立判例制度要有统一的思想和步骤,首先应当集中进行,有关地方法院不应该各行其是。
  • 论文
    高圣平
    2004(4): 106-113.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态度,备受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本文考察了该案所涉及的当然解释、扩张解释、目的解释与利益衡量解释等多种民法解释方法。本文作者认为,基于上述解释方法,不能得出该案所涉担保行为无效之结论。
  • 论文
    秦策
    2004(4): 114-120.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推定效力的确定是司法证明中的一个复杂问题。本文评析了美国证据法上关于推定效力的五种学说,其中,塞耶的“爆泡理论”即“转移举证负担说”和摩根的“转移说服负担说”是两大经典学说,成为证据法典中推定规则的直接法理依据。而“效力区分说”、“取消推定说”和“个别分析说”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各有影响。这些学说立足于普通法上丰富的司法经验,不同程度地反映了推定适用的规律,对我国的证据法建设具有参考价值。
  • 论文
    陈忠林
    2004(4): 121-132.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我国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在维持社会稳定方面取得了极其可观的成绩,但其运行机制与我国宪法等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要求矛盾;运行价值与目标价值的冲突;运行功能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对其作为最主要的强制性社会预防措施的要求。在制度上尽快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要求做到认定根据的法律化,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要求实现认定程序的司法化,是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的当务之急;建立统一的以消除行为人再度侵害社会的危险性为目的的强制性社会预防措施的法律体系和实践运作管理体系,是从根本上改革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现实选择。
  • 论文
    方益权
    2004(4): 133-138.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学生伤害事故可以分为学校侵权所致之学生伤害事故和学校无法律责任之学生伤害事故。对于学校侵权所致之学生伤害事故,因学校赔付能力有限而赔付不能或不足的现象极为普遍。本文主要探讨学校侵权所致之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赔偿责任保险问题。认为借鉴国外的做法,构建我国的学校侵权责任保险制度,有效地分散风险、补偿损失、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课题。本文将从学校侵权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性质、承保范围、投保方式、保费承担、责任限额等视角,对该问题做初步探讨。
  • 论文
    谭兵
    2004(4): 139-144.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本文对我国仲裁法实施八年多来的成绩和存在主要问题较全面地作了评估,提出了修改我国仲裁法、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其具体内容包括:1.我国仲裁法对原有仲裁制度的重大突破;2.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3.完善我国仲裁制度的思考。
  • 论文
    张乃根
    2004(4): 145-152.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TRIPS协议是WTO体系中最活跃的部分。从多哈会议通过的关于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到坎昆会议前夕达成的关于该宣言第6段的实施决定,表明,TRIPS协议的法律框架在不断发展,其推动力是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冲突及其平衡。本文将论述在TRIPS协议框架下的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关系。
  • 论文
    徐崇利
    2004(4): 153-160.
    摘要 ( ) PDF全文 ( )   可视化   收藏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尤其是“入世”之后,中国外资立法出现了从“以外资经营阶段为管理重心”模式向“以外资准入阶段为管理重心”模式的转型,由此也带来了中国外资法律体系的变化。这一立法发展趋势的显现,是中国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快速发展以及承担有关国际投资条约义务的必然结果,也为实现提高吸收外资质量的基本政策目标使然。然而,应当看到,目前中国外资法的这一转型过程,并非终极状态,只是中国外资法最后实现与国内商业组织法并轨的一个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