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4, Vol. 0 ›› Issue (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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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

 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邦清,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出版日期:2004-06-15 发布日期:2012-06-11

Brief comment on Civil Procedure Revision

  • Online:2004-06-15 Published:2012-06-11

摘要: 随着中国当代法治进程的逐步深入,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已经成为了国人所瞩目的焦点之一。现行民事诉讼法(1991年)是在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1982年)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这十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市场经济体制不断趋于成熟和完善,加入WTO又迫使我国法律制度做出相应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出现了国际化的发展趋向。刚刚完成的修宪明确将“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写入宪法,成为我们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具有时代意义的指针和理念,民事诉讼法与宪法第一次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最高法院十多年前就启动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也在探索诉讼规律的基础上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在这样的国际国内背景下讨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可以说条件已基本成熟。为此,我们特别约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就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从各种视角各抒己见,展开深入而具有前瞻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