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10, Vol. 0 ›› Issue (1): 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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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琛,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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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是一个伪问题,版权属于近代范畴。这个伪问题的提出,是因为把版权制度的功能误解为鼓励创造。理论上,鼓励创造可以属于任何历史范畴。事实上,版权制度的真正功能是维系作品与资本的结合,后者属于近代的产业结构。“古代无版权”不是“中国问题”,版权不属于古代的范畴。许多研究成果在解答这个伪问题时夸大了“文化解释”的作用,而且在文化解释的过程中以经典引述代替社会现实分析的现象比较突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解读亦存在诸多误区。“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之问与答均值得反思。
关键词: 版权, 版权史, 文化解释
李深. 关于“中国古代因何无版权”研究的几点反思[J]. 法学家, 2010(1): 54-62.
LI Shen. [J]. , 2010(1): 5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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