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3, Vol. 0 ›› Issue (6): 7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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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电子邮件的刑法定位

 于志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 出版日期:2003-12-15 发布日期:2012-06-20

On the Email in the Criminal law

  • Online:2003-12-15 Published:2012-06-20

摘要: 作为一种新兴并迅速普及的通信方式,电子邮件为人们所广泛接受。而其涉及的刑法定位问题,则极为复杂。尤其是其在性质上能否等同于传统信函的争议,对于传统刑法理论形成了实质冲击。因此,对于电子邮件涉及的刑法问题进行系统研究,现实意义较为突出。

关键词: 电子邮件 , 计算机 , 网络犯罪 , 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