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4, Vol. 0 ›› Issue (3): 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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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婚姻关系之诉探析

 覃有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陈雪萍,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   

  • 出版日期:2004-06-15 发布日期:2012-06-11

An Exploration of Alienation of Affection

  • Online:2004-06-15 Published:2012-06-11

摘要: 侵害婚姻关系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而且破坏了一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圆满的婚姻生活。若因婚姻关系遭受侵害,致财产上遭受损害或精神上蒙受痛苦时,可否向通奸、姘居之配偶,尤其是侵害婚姻关系之第三人请求赔偿呢?我国现行有关立法尚未确立保护婚姻关系的相关制度。这一立法上的疏漏,无疑给追究侵害婚姻关系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留下了空白。因此,研究婚姻关系之法律保护十分必要。

关键词: 婚姻关系 , 侵害 ,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