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9, Vol. 0 ›› Issue (6): 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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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银行境外机构的母国监管责任

杨松,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 出版日期:2009-12-15 发布日期:2012-05-18
  • Online:2009-12-15 Published:2012-05-18

摘要: 美国次贷危机之所以迅速在全球蔓延,其直接原因表现在美国及其他国家的母国监管责任的缺失。巴塞尔协议确立的“跨国银行母国并表监管下的联合责任”始终是各国奉行的主导规则,但WTO金融服务“审慎监管例外”制度赋予东道国监管的灵活权限提升了东道国的作用,并影响了巴塞尔协议中母国责任规定的实施。欧盟指令作为区域性合作的代表在母国责任规定上更为完善。中国银行业监管应进一步加强并表原则的法定性,加强并表原则的实质适用,关注境外子行和境外分行不同的监管权限、标准和范畴,才能适应我国银行业国际化和抵御金融危机的要求。

关键词: 巴塞尔协议, 并表监, 母国责任, 审慎例外WTO金融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