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9, Vol. 0 ›› Issue (6):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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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养成

 [美]Judith A. McMorrow,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8-2009年度富布莱特教授   

  • 出版日期:2009-12-15 发布日期:2012-05-18
  • Online:2009-12-15 Published:2012-05-18

摘要: 美国法学教育是普通法传统下三年制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美国法学院力求教会学生学会在广泛学科领域中进行法律分析、掌握法律技能和理解职业价值。美国法学教育也遭到了各种各样的批评,有人批评法学院是否有效地为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提供了充分准备。本文对美国法学教育作了概括介绍,分析了美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挑战,并介绍了对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所提出的批评等内容。

关键词: 美国法学教育, 职业技能,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