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 ›› 2004, Vol. 0 ›› Issue (6): 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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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凤莲,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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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督过失理论源于20世纪中叶的日本。监督过失责任的成立与一般过失在过失心理、行为的内容和因果关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监督过失通常发生于企业组织内,事业单位、团体内也可适用。我国可以批判地吸收监督过失理论追究监督人(通常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监督过失责任,督促监督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预防、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 监督过失 , 事故 , 刑法 , 注意义务 , 刑事责任
彭凤莲. 监督过失责任论[J]. 法学家, 2004(6): 58-64.
PENG Feng-Lian. On the Liability for Surveillance Fault[J]. , 2004(6): 5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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